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关于农村房屋确权问题的咨询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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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6-01-30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刘启群副县长: 您好! 我是汪宝山,桐柏县毛集镇李庄村村民,联系电话:13523679631。 此次致信,主要是向您咨询农村房屋确权登记中漏办、错登问题的解决办法,并确认相关部门要求我自费办理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1. 事项背景:在国家农村房屋“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中,我家主房被漏办确权登记,配房却被错误确权到邻居名下。发现问题后,我向相关部门反映,得到的答复是需自费办理才能纠正上述问题并完成确权。 2. 具体疑问:国家政策是否明确此类因登记机构工作失误导致的漏办、错登问题,需由农户自费办理?相关收费减免政策具体是怎样的? 3. 相关诉求:恳请您协调相关部门,对我家房屋确权漏办、错登问题进行核查,按政策免费予以纠正和补登;若涉及必要费用,请出示收费依据及标准,并说明是否符合国家减免政策。 为方便后续核实处理,我可提供部分房屋建设相关证明,若有需要,可随时与我联系。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处此信,期待您的回复! 此致 敬礼! 写信人:汪宝山 日期:2026年1月30日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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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6-02-04 |
| 回复内容 | 一、反映人反映房子漏登问题 桐柏县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于2019年开始登记发证,政府统一采购由第三方公司统一办理。反映人反映的房屋在登记发证时并没有建设,直到现在自然资源局没有收到任何反映人申请办证的材料及房屋测量数据。 桐柏县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流程坚持“简化审批,优化服务,高效便民”原则,实行“一书一证”制度,即农户只需要填报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由乡镇(集聚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统一按批次办理,即由乡镇(集聚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村委会和群众,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向县自然资源局申请登记,实行批量受理、集中办证,成熟一批颁发一批,确保发证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登记发证程序如下:由符合条件的农户本人申请—村民小组审查出具意见、组长签字(土地和房屋权属是否清晰、是否无争议,房屋是否可以安全入住,申请人身份是否符合条件等)—村民委员会审核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乡镇(集聚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审批出具是否同意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批准意见并加盖公章—由乡镇(集聚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统一按批次向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产权证书》—由县自然资源局完成批量缮证—最后再由乡镇(集聚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统一发放到村组,由村组发放到农户手中,提高发证效率。 二、反映人反映的收费问题 反映人反映的收费问题不存在,桐柏县自然资源局在办理桐柏县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反映人反映的错登问题 反映人反映的“配房登记到邻居名下”,经与反映人沟通了解,原因是当时测绘调查时反映人在外务工,主房屋没有建设,反映人的亲弟弟在宅基地确权登记办证时,按照调查规定,提出申请,组、村、乡镇政府三级审批确认签章,并将结果在村组公示公告,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后续进行了颁证。如果真实存在错登情况,反映人应和其弟弟充分协商,由其弟弟申请变更登记,将房屋登记到反映人名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