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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南阳大宗农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系统平台出现故障一再拖延不退还本金的维权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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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03-17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局长领导!您好! 本人姓名“何立新”(身份证号:460200197303151657),联系电话13876519698,是海南省三亚市的普通市民,在2020年8月31日通过媒体、网上https://www.actc.cn了解后参加在河南省南阳大宗农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系统平台注册、入金交易投资(客户代码:668819290),2020年8月31日第一次入金9860元交易农产品栀子油,2020年9月11日第二次入金16850元交易农产品云之酵),正常交易的时间就短短一个月(包含周末放假不交易的时间),从2020年8月31日开始正常入金交易,到2020年9月29日平台系统交易就出现故障,当天同时所有交易商都无法正常交易,故障拖延至今一直都没有恢复正常交易,期间多次打电话0377-66088726、0377-66088736联系公司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电话回复、公司董事长李明在群里视频回复都是说公司在完善平台系统、在筹备公司、在培训学习等等原因,每次最后都找各种各样的理由说让大家好好等待公告,等来等去至今为止已经过去快5个多月的时间了,依然还不能恢复平台系统正常交易,本金也不能全额退回,这样一而再,再而三还要继续拖延多久也不知道,几百号交易商包含我个人在平台系统里的本金28895元,辛辛苦苦积存下来的血汗钱不能就这样不明不白消失了吧??该公司以上的等等言行不可能再让广大交易商们去接受和信任了??真是太不靠谱了!!! 河南省政府部门发出的《河南省商务厅关于设立河南南阳大宗农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请示》豫商建〖2018〗28号文件、《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 〗38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发〖2012 〗37号文件、《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商务部令2013年第3号)、《河南省人们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186号)等政策规定,请核查南阳大宗农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都有按照政策规定严格认真全部执行到位了吗? 河南南阳大宗农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如下: 河南南阳大宗农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南阳市张衡路与独山大道交汇处中泰国际大厦20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00MA44G48FX4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3日,法定代表人:白敬端,该公司经营范围:小麦、玉米、香菇等农产品现货交易平台服务与管理,及批发、零售、进出口、仓储物流和信息、咨询、培训等相关服务。 因此,为了能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现特向河南省南阳市领导反映维权事宜, 恳请领导多多体恤民情我们老百姓来之不易的合法权益,帮忙尽快督促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南阳大宗农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实际真实情况并追究法律责任,并请责令该公司尽早退回我个人的全部本金血汗钱,非常感谢! 以上内容均属实,并有依据、法律法规文件等等资料为证。 申请人:何立新 日 期:2021/3/17 手机号(与微信同号):13876519698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高新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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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1-03-30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 维权投诉人称南阳大宗农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系统平台出现故障一再拖延不退还本金一事,我区高新市场监管局张衡市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了走访调查,回复如下: 南阳大宗农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于2020年在市场要求的形势下,把大宗农产品交易中心系统平台移至山东青岛组建新的系统平台,老的系统平台并没有因故障撤销和关闭,因为受经济形势的影响,老的交易平台交易聊聊无几,甚至没有交易,不存在投诉人所说的系统平台故障现象,由于没有买方导致投诉人交易不成功,投诉人认为是平台问题。南阳大宗农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已与投诉人联系过,建议投诉人将老系统平台账户移至山东青岛新系统平台,但投诉人至今未转移,近期已再次与投诉人联系商约过,尽快将账户号移入新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