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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积极配合政府的政策,最后土地承包的地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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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08-11 |
来信内容 | 王宛楠局长: 您好! 我是河南省淅川县九重镇高家村四组村民刘凌云,于2018年5月18日上午10:11通过省信访局反映《关于九重镇政府,高家村委会不作为,致使我们被拖欠耕地8年》一事,随后九重镇人民政府在6月15日下午16:23河南信访反馈短信告知我反映的问题已经由淅川县九重镇人民政府具体答复,并发有一个网络链接进行网上访问查询书面答复。查询的结果就是九重镇太平服务区书记周逸和高家村支书两人签字的书面答复就是:我们家10口人,5口人是非农业户口,不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据土地法,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应该分地为5人,人均1.5亩,应分地7.5亩,实际仍有8.8亩地,他们这属于一刀切的问题处理。 我在信访中反映的问题,对于他们的处理意见,我是不认可,他们说我们高家村四组人均1.5亩的说法不实,因为当时要推平(平均分配)土地是按照两批地分的,第一批人均1.5亩,第二批按人均0.2亩,合计人均1.7亩,信访材料中另外三户镇村干部处理意见,只能说他们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所以那三户中有人就说:“就是不给一分地,我们都不生活了吗”? 针对镇领导周逸和村支书张本朝给我们的处理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土地承包法》、《经济体组织成员》、《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实施》等,处理意见是站不住脚的,更缺乏法律法规依据。以下几个方面即能说明。 一、我们全家10口人,有我父亲,母亲,本人和妻子裴建霞及两个儿子,我弟和弟媳及两个侄子。在这10口人中,我父亲是公职(教师)人员非农业户口,1996年民转公办教师时,已随即取消了土地分配权。我和大儿子,我弟和大侄子我们四人,也属于所谓的农转非户口,为什么呢?以我为例,1996年我因为升学,户口从九重镇派出所转到南阳就读的学校集体户口,1995年国家已经不包分配了,我毕业后,虽然学校转为农转非户口,后来户口又转回原籍淅川县九重镇派出所,大儿子刘京沛出生后,户口上在我的户口本上,我弟刘壮志和侄子刘京豪户口给我的相同。 二、除了我父亲外,我们家的9口人,均应该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是: (一)、2002年时,高家村委,依据九重镇政府的意见精神,对于毕业的大中专学生,不必说在学习周转的户口性质,没有被国营单位接收,而回到农村的,给同农民同等的土地分配。事实上,我们那时就已经由村委会,组委会及群众商量决定给予分配土地了。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权的合理收回】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要知道土地承包是30年不变的。就因为中间我们响应政府号召将部分土地划拨给移民,该得的没得到,最终土地也没有了。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我们全家户口也没有迁入小城镇,更没有迁入设区的市。而是全家居住在南阳市淅川县九重镇高家村四组,户口由九重镇派出所户籍管理至今。 2、集体经济组织中有关规定和解释中,原系该集体组织成员,现为服役有义务兵,上学的大中专学生和劳改劳教人员。这些成员另将户口迁到部队,学校和劳教场所,户籍地发生了变化,但只是为了户口管理的需要,是对户口临时性的迁出,与其他原因将户口迁出但其还没有取得其他的生存保障,就业渠道将来还要或者可能还要依赖于集体的土地。并不能因为户籍地的变化面完全丧失其资格。故对这些人员的集体经济济组织成员资格应予保留。 3、2014年11月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就下发了《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实施》中的第十五条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中就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其中第九条最后一句就明确规定,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4、我初中同学跟我一年在南阳上学,户口当时也转在学校,后来又转会原籍也是有土地的。难道都是因上学转户口,必业后户口转回原籍,政策还有区分对待标准不同? 以上有关法律法规及同学的情况,也能充分说明,我们是继续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能因为上学农转非就剥夺原有权利,何况两个孩子出生后,姓名上在是非农业户口簿里,就没有了土地。全家迁入小城镇户口的还要依法保留土地,这我们全家也没有迁入小城镇,户口隶属九重镇派出所户籍室管理,根据国家政策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也应继续享有土地承包权的。 鉴于以上情况,还请您能帮忙解决此问题。 还请您,关心,关注,关怀!谢谢您! 此致 敬礼 淅川县九重镇高家村村民:刘凌云 2019年7月20日 以下是我父亲无奈的情况下写给信访部门的信,想要一个书面答复什么原因不给补偿地。 响应移民政策后我们应得的耕地被欠8年无解决 信访局领导: 您们好! 我们怀着崇敬之心给您们写信反映问题。 我们是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九重镇高家村4组村民,我们反映的问题是,移民搬迁拨地,全组人均分配补偿款,剩下耕地没有平均分配,欠我们的土地不落实,具体细节如下: 2010年7月,河南省淅川县九重镇张冲村因南水北调工程,全村移民到高家村附近居住,我们高家村4组也积极配合移民工作,给移民共拨出土地60亩左右让其耕种(这60亩的地,不是从全部村农户平均分出来的,而是部分农户的一大块),在2010年8月份,国家按照每亩土地给予1.83万元给我们组群众进行补偿,经过镇、村、组三方都同意该项补偿费由四组组长和会计按人口总数,平均分配给我组村民,以各户为单位办的存折,当时,村组领导及四组群众代表商量决定:在全村剩余土地没有平均分配之前,谁也不能到村会计那里领存折,可是还没有等到土地分配的时候,村支书张本朝却同意四组组长,会计取走存折发给各户。 后来,组长和会计召开全组群众会,会上说:“由于在给移民拨地(划出去的耕地)的时候,是拨出了一大块60亩左右耕地,在这块耕地中,是部分农户的耕地被拨出去,被拨去的农户耕地自然少了,而没被拨去耕地的农户,你们的耕地相对多了,所以在冬小麦播种之前,全组剩下的土地按人口总数平均分配!”可是到冬小麦播种时候,村组干部虽然几次分地,都由于刘德六及家人故意挑动是非制造障碍,使合理推平土地不能开展,如:第一次开群众会,让村民抓阉分地,刘德六之家人抓起一个纸团拆开一看,将纸团撕的粉碎一扔,并且大声叫嚷:“不算数”。使这次分地失败。三天后,组干部又一次召开村民会,抓阄分地,这个人又大吵大闹,就这样地仍然没分成。 做为村民的刘德六,为啥敢制造事端,阻碍四组群众平均获得应有的耕地呢,从2008年说起。 1、2008年秋,本组在调整耕地分配的一次群众会上,刘德六声称自己家增加人口了,(但增加的人口姓啥名谁?全组人均不知晓),即使这样,村干部没有进行确认居然给他家分了虚报人的地;等到刘道停家分地的时候,耕地被分配完毕,他家无地可得;这种非正常的结果属于什么行为呢?虚报增加人口,竟然堂而皇之地分到了耕地,侵占了公共耕地的财产,而实实在在本组生活的人,却无耕地可得。 2、正因为在2008年,该户多侵占组里的耕地得手后,觉得在组里无人敢惹,所以得寸进尺,在2010年秋,借助移民搬迁机会,协同村支书张本朝,无视国家移民政策,仍将2008年分地时多报的人纳入补偿款之列,但无人能言,因此他有恃无恐,故意制造障碍,使组里的耕地无法平均分配,这不但多得了套取国家的补偿款,也得到了耕地人均补偿款,而且又保住了原有多侵占的耕地。 我们高家村十一个组,每个组都给移民划拨了耕地,那十个组剩余耕地都得到人均分地,为什么唯独高家村四组会出现违背民意问题呢?那是因为我们四组有这个使横的农户,群众不敢惹,村支书张本朝又纵容他作弊,所以该户横劲十足。 后来,被欠地的农户,感到正邪之气太颠倒了,我们找村组干部解决此次欠土地的问题,无奈组长和会计召集我们缺欠耕地的农户,组长说:“耕地欠着你们了,我们商量决定,以欠地多少,每亩每年按照200元给于三年经济补助,三年后(即2014年秋推平)平均分配耕地”。即是这样不合理的安排,也只是说说而已,并没有落实,经济补偿一事成为悬念。 在被欠地的农户中,例如:刘道洪一家10口人,欠分耕地6.6亩,对于一个务农的家庭来说,损失是巨大的,从2011年春季开始,我数次找我们的组长和村支书张本朝解决应给土地问题,每次都是敷衍了事,一拖再拖。到2014年8月的一天中午,组长召开村民大会,会议主要内容是:准备把土地推平(按人均分配土地),但仍然因刘德六及个别人耕地多而不退地,此次平均分配耕地最终又不了了之! 2015年,开始着手写材料,准备向镇领导反映该事情,村里干部得知这一情况,找我谈话,大概意思是让再等等,先别往上反映,考虑到都是一个村的人,顾忌情面,就先停了下来,没有向镇上去反映,,可是,一等又是两年多,实在没有办法了,就于2017年10月12日,到镇上的信访办,接待我的是王法德,我把事情详细陈述一遍,他的回复是写一份材料交上来! 我于2017年10月13号,将材料递交给王法德,他说:“你回去等几天,等镇领导给你联系!”随后,没了音信! 接着,我于2017年12月7号又到信访办,王法德说:“我把你的材料给信访办主任了!”我接着找到信访办主任—张琼(也叫王玉静)问此事,她回答:“我已经将材料,给你们片区的领导周迤了,你去问他吧!”刚好那天镇干部要召开会议,我和王法德出来碰到周迤,王法德问此事进展情况,周迤的回答说:“啥事,我不知道,让我再口述一遍!”我口述完后,周迤给我们村的会计邹会林打电话落实事情的真实性,确定事情的真实情况后,周迤对我说:“这事晚点再说,我现在要去开会!”他说完这句话,就走了,我只能回家等消息! 在家等了几天,仍然没有音信,我于2017年12月12日,再次到镇上,找到人大主席梁虎兵和镇长张自亮。我再一次详细口述该事情,口述完后,张自亮给我们高家村的村支书张本朝打电话,问事情的真实性,我在旁边听着,张自亮确认完事情后,对我说:“自己村里的事情自己解决。”我说:“村里如果能解决,早都解决了,我也没必要来镇上反映了!”我接着又问:“村里还是解决不了咋办?我已经向村里反映无数次了!”张自亮说:“村里再解决不了,镇上配合解决,你先回去!” 回到家后,一等又是一个多月没音信,我于2018年1月15号上午,到镇上找领导,镇长和书记都不在,接待我的是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黎春芝,我又口述一遍后,她给侯敬贤副镇长打电话,随后,黎春芝向我转达了候敬贤副镇长的话,意思是等两天以后再说,随后又石沉大海。 从我2010年开始反映到现在,近8年的时间,却迟迟落实不了,镇上领导也是太忙了,每找一次领导,都是用“过两天再说”,这种说辞敷衍我,一敷衍就是8年。 于是,我于2018年2月8号,给淅川县民生热线打电话,陈述此事,2月24号,淅川县热线负责人先是给我发个信息,信息内容是:你提交的事件已办理完毕。(这条信息我仍在保存),我当时看完信息心想:镇上根本没有给我解决,办理完毕从何而来? 2月26,热线负责人又给我打电话,问我:“说镇上是不是解决你的问题了?我肯定的回答说:“镇里根本就没有解决!”她说,她再督促镇上,让我也督促镇上。 3月16号,我们到淅川县信访局,接待我们的是以副县长孙林儒为代表的领导们,我首先口述一遍欠地一事的原委,并呈报了书面材料,随后,孙副县长给我们镇长张自亮打电话,挂电话后说:我给张自亮联系了,你们回到镇上找张自亮。到家后,我几次给张自亮镇长联系,但均未见到他本人。在3月18号上午,我又到镇政府找他,没见到人,电话给他联系,他说:在县里开会,他让我把材料交给办公室的熊宗辉,有熊宗辉转交给他,之后又没了音信儿。 3月19号,我给镇党委书记马飞发短信,陈述此事,他给我回复短信:“我在外地学习,周五回去安排”。周五(23号),我去镇上找他,没见到人,我给他发短信,他短信回复,让片区领导和我见面。我们见面时,片区书记周迤说:“现在解决,时间上不合适,到秋后看情况再说。”随后我就回去了。 在我和周迤谈事的过程中,我没有看到他解决问题的实质打算,所以,第二天上午,我给周迤发短信,内容是:周书记、、、、,你们领导打算今年在那段时间具体解决问题?同时,欠地这八年的经济损失,一同补偿,请你回复信息告诉我一下!至今仍然没有回音。 本组欠刘道洪家耕地6.6亩 欠庞华全4.5亩 欠刘道停2.5亩 欠刘清奇1.3亩 等、、、、、。 在此,我们恳请上级领导给予帮助,解决在这8年时间里未解决的土地问题。 高家村四组 2018年5月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南阳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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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9-08-26 |
回复内容 | 网友: 你好!
关于来信内容我局回复如下:
你反映的问题己转淅川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及时向你反馈(0377-63397977)。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