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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邓州市市政府领导班子黄志牧业欠薪工作迟迟不解决
提交时间 2025-08-03
来信内容 目前,黄志牧业有限公司欠薪工作迟迟没有推进,给老百姓带来了深刻的社会问题,隐藏了重大不安全隐患,市政 府相关领导,不重视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党的在邓州市的代表,不为人民服务,不解决实际问题,有备党和人民 对你们的期望,你们良心过得去吗?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邓州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25-08-07
回复内容 经调查,2022年10月份,邓州市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陆续接到河南黄志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员工 反映欠薪线索10余起。2022年10月22日,邓州市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针对该公司拖欠员工工资问题正式立案调 查。按照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程序,邓州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向其下发了《调查询问通知书》,同时结合查阅相关书 面纸质证据材料以及询问该公司的员工和管理人员欠薪事实,认定该公司拖欠438名员工累计1036.24万元工资。 经协商,双方达成分期支付协议,承诺在6个月内结清欠薪。在2022年11月底,该公司履行第一期应付员工工资 后,第二期工资迟迟无法支付,邓州市人社局限期责令该公司支付拖欠员工工资,该公司逾期仍拒不履行支付工 资义务。 2023年1月份,因该公司逾期拒不履行上述《限期整改指令书》,邓州市人社局按照法定期限再次向该公司下达了 《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因在6个月法定期间内该公司未主张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救济,邓州市人社局于 7月份向该公司下达《催告书》,在催告期限期内该公司仍未履行相关义务,邓州市人社局按照非诉强制执行程序 于2023年8月1日整理卷宗后移交邓州市人民法院。2023年8月23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对黄志牧业欠薪案件正式进行 立案审理,9月6日进行庭审听证程序,9月19日向邓州市人社局送达了行政裁定书,对邓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作出的邓人社监察理决字(2022)第103-1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9月28日,邓州市人 社局依据该行政裁定书,通过网上诉讼平台申请非诉强制执行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核后于当日同意立案,2024年2月 7日起,通过前期公安部门参与,我局陆续收到黄志牧业有限公司转来其名下部分变现财产用于监督发放被拖欠的 员工工资。 我局劳动监察部门按照经再次核对无误的黄志牧业欠薪工资明细表,遵照3000元以下金额全部足额发放,3000元 以上金额按照15%左右比例分期进行发放的方式,累计发放319人金额170.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