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李新照身为基层司法干部及党员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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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5-08-26 |
| 来信内容 | 举报人:刘华乔 联系方式:河南省邓州市张村镇路寨村刘家庄,电话:137 1263 6056 被举报人:李新照 职务:邓州市张村镇司法所所长、中共党员 主要举报事实及法律依据 1. 违规占地违建,对抗调查 李新照父子于2019年3月8日在张村镇路寨村集体土地非法占地建房,擅自修改规划侵占相邻宅基地,导致公共通 道受阻。其参与调解时谎称“未参与调解”“未实施暴力驱赶”,构成虚假陈述。 法律依据: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 2. 违建长期荒废,拒不整改 违建因无合法手续被勒令停工后,李新照未拆除违建,任由土地荒废,造成安全隐患及资源浪费。 法律依据:违反《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3. 破坏耕地种植苗木,侵占集体土地 李新照父子在祖坟周边超范围种植苗木,占用耕地80平方米(经卫星地图比对确认),违反耕地保护规定。 法律依据: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4. 基层干部带头违法,损害政府公信力 新照作为司法所长,纵容亲属违建、伪造事实干扰调查,滥用职权破坏法治秩序。 法律依据: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 诉求与要求 1.对李新照违纪违法行为启动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追究党纪政务责任; 2.限期拆除全部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 3.清理非法种植苗木,退还侵占耕地。 附注 1.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提出指控,恳请依法核查; 2.举报人承诺内容真实,愿配合调查并承担法律责任; 3.材料已密封提交,请求保密并启动调查程序。 举报人签名:刘华乔 日期:2025年8月26日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张村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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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5-10-11 |
| 回复内容 | 刘先生你好! 经核实,张村镇司法所没有叫李新照的工作人员,建议你核对清楚后向上级部门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