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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商苑路与南唐路交叉口科圣幼儿园违规占据城镇道路开展经营活动
提交时间 2023-05-15
来信内容 按照《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商苑路与南唐路交叉口科圣幼儿园违规占据城镇道路开展经营活动,擅自设置石墩、门房、固定围栏,改变原有公共停车位,周边所有门店都要求不得占道,仅仅这个幼儿园除外,没人管,执法人员视而不见,请贵单位实地调查,提出两点请求,一是请贵单位将本人信息匿名,电话保密,因为该幼儿园租用村干部房屋,与村委关系密切,怕打击报复;二是不要将信访件移交至白河街道办事处,他们不管,且随手移交至村委处理。要求拆除所有围栏,恢复停车位,幼儿园经营活动不得超出所在房屋屋檐下的范围,与周边商户保持一致,共同维护城市卫生。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城市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3-12-21
回复内容

市民,你好:

非常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依据宛政〔2023〕10号文,此问题请向辖区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