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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请问目前离婚需要一个月冷静期吗?
提交时间 2024-02-22
来信内容 请问目前离婚需要一个月冷静期吗?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24-03-05
回复内容

已和当事人取得电话联系,并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当事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