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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农村房产除名的问题
提交时间 2022-04-01
来信内容 农村自建房,房产证上作为共有人,是否可以除名?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22-04-01
回复内容 网友反映的房产证除名的问题可向南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反映。(按照机构改革职能划分和机构编制委员会宛编[2021]59号文件要求:不动产登记业务已从我局划转,整合原不动产中心登记服务中心、南阳市房产服务中心等机构组建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全市不动产的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