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村长扶耕为由 非法窃取及销售国家矿产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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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10-15 |
来信内容 | 领导你好 我是滔河乡横岭河村群众代表许延明,先向市人民政府领导举报,我村村书记全立业,聘用替身杨改成(非本村村民),协助(全立业舅舅一家人)岳海成、岳老黑、岳老四勾结外部势力,窃取国家矿产资源,毁坏山林,毁坏本村公路。 全立业、杨改成等人每天以十多卡车网外地石材钙粉厂兜售,以《废弃矿山治理》《村矿山废渣处理请示报告》为掩护,掩盖倒卖矿产资源的真实目的。 本村群众希望领导可以调查以上真实情况,还横岭河村青山绿水。 若有假报本人愿负法律责任。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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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1-10-19 |
回复内容 | 淅川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群众反映滔河乡横岭河村非法采矿 问题的调查报告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我局于2021年10月17日接群众举报:“有人在滔河乡横岭河村非法采石销售等问题”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实地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踏勘及走访村组干部群众,群众反映问题的具体位置为淅川县滔河乡横岭河村,该区域为滔河乡2021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2021年7月份,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废弃矿山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省市县相继出台整治方案,根据淅政办(2021)33号《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废弃矿山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滔河乡人民政府按照方案要求报请淅川县自然资源局同意,拟对滔河乡横岭河村废弃矿山(图斑号4113262021070210498)进行生态修复治理,经滔河乡人民政府同意将该废弃矿山治理项目承包给杨改成,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过程中,需将历史遗留废弃矿渣约1000余吨清理出现场,按照淅政文(2020)21号文件,由滔河乡人民政府对上述区域历史遗留废弃矿渣进行有偿处置,处置费用交由滔河乡横岭河村委会。该废弃矿山在生态修复过程中,需动用机械对场地进行高产低平,在整理场地清运废渣过程中,老百姓误认为在进行非法采矿而不断举报,我局工作人员10月14日上午到达现场后,经现场查看未发现非法采矿行为,并对废弃矿山石壁进行喷涂标记,10月17日上午再次到达现场查看,未发现新采痕迹,当地村委会也自发用自喷漆进行喷涂标记,截止目前我局多次到达现场查看,喷涂标记未销毁,也未发现违规开采痕迹。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滔河乡横岭河村非法采矿销售矿产资源问题不属实。 二、下步措施: 1、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将上述区域作为重点巡查监管区域,一旦发现该区域有借生态修复名义实施非法采矿行为,将从严从重打击处理。 2、建议滔河乡人民政府做好群众解释安抚工作,避免出现群众上访事情发生。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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