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投诉南阳梅溪律师事务所李硕果,捏造虚假事实参与恶意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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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1-06-30 |
| 来信内容 | 投诉南阳梅溪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硕果(手机号:15238187187),捏造虚假事实参与恶意诉讼。 2020年3月10日,在疫情防控期间,犯罪团伙不戴口罩,在公共场所恶意寻衅滋事。他们以代他人取快递为由,提供了虚假取件信息就要坚持拿走快递。遭到拒绝后,就对我们进行长时间辱骂,因此矛盾升级。我被打致骨折,构成轻伤;我母亲被打的满脸鲜血,构成轻微伤。犯罪嫌疑人亲属与办案单位交情深厚,我们作为受害人反而被处罚;而犯罪团伙至今为止都没受到一点实质性处罚。 伤情鉴定结果出来后,梅溪律师事务所李硕果律师受犯罪团伙委托介入。2021年1月13日,李硕果对伤情鉴定结果提出质疑,鉴定机构维持原鉴定意见后,李硕果又以同样的理由坚持要求重新鉴定。 2021年5月17日,我们向南召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分子承担相应民事赔偿,李硕果为其诉讼代理人。庭审过程中,李硕果捏造我们酒后寻衅滋事、犯罪分子倒地昏迷,伤是自己造成等虚假事实参与恶意诉讼(全程都有监控视频为证)。 我们作为本案中的受害人,本来身心与经济已经严重受创,李硕果又在庭审过程中捏造事实对我们进行恶意诽谤,使我们身心进一步受到伤害。李硕果作为律师,明知全程都有监控视频,却还要捏造虚假事实参与恶意诉讼,其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现恳求上级领导予以监督,严肃处理律师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南阳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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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1-07-08 |
| 回复内容 | 你好!你提出的投诉事项属于律师在法院审判过程中履行辩护职责的行为,在诉讼中,你可将自己的主张及证据向法庭提交,相信法院会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