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关于个人账号0000089300000042的公积金已知去向,能否协调追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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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6-03-27 |
| 来信内容 | 前几天反馈本人账号公积金销户,余额不知去向的问题,感谢反馈: 网友,您好: 经查询,2015年12月14日,卧龙电气南阳防爆集团股份公司公积金经办人为一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金额1409318.80元。市公积金中心转至集团公司账户1714021009021002515(中国工商银行南阳分行卧龙区支行),由公司统一转交职工。 其中刘*钊公积金账户余额8160.95元,利息40.65元,合计8201.6元。 我的问题是: 相似情况的过期销户一般都是打到个人银行卡账户里,不知道当初为什么会打到单位账户。 政府能否协调、通知企业单位返还个人账户金额。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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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6-03-31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管理部已安排人员联系卧龙电气防爆集团股份公司协调处理。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