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豪盛财富苑房产交易迟迟不能办理 |
---|---|
提交时间 | 2020-07-14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我与2004年贷款买了豪盛财富苑的住宅,到2017年还清贷款后,开始办理房产手续。因为鸿德房地产开发公司管理混乱,我前前后后跑了三年,手续和资料才准备齐全,到不动产局办理分户,办理过程中,发现豪盛财富苑的土地冻结,不能落宗,我是外行,我觉得房屋已经买了,土地就应该是地随房走,希望领导调查帮助我早日拿到不动产证,了却我父母的心愿。 此致 包女士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回复时间 | 2020-09-16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中心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实行依照当事人自行申请登记的原则。由于开发单位没有携带建设房屋的合法有效资料,前往登记机构办理首次登记,造成业主无法办理转移登记。只有完成首次登记后才能配合业主办理房屋的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应由所涉及的民事主体来启动申请,登记机构处于服务角色,登记机构不能干涉民事行为,这是民事主体对自己事务自我决定和处理的表现。买卖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怎样约定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一方对原合同有异议属于双方的民事纠纷,业主可根据购房合同、协议走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