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淅川县厚坡镇蒋营村10组土地转包费用纠纷
提交时间 2026-07-21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是淅川县厚坡镇蒋营村10组村民李国让。我于2026年6月20日向淅川县县政府反映我的土地转包问题。但是淅川县政府回复和事实不符。 我家的土地在2023年之前全部承包给其他人在种植,2023年我村时任村支书周红江给我打电话,说镇政府规划,村委及村民配合,要我将所有土地转包给牧原集团种植(每亩地800元)。村里为保障给够牧原集团4000亩土地,要求我将所有土地,不论地块大小和位置都要一并转包给牧原。 为支持镇政府以及村委工作,顾全大局。我将承包给别人的全部土地从原承包人手中要回,交给村支书周洪江处理。当年村支书周红江已把我所有土地转包款包括这2.7亩全部支付给我。(以上情况有时任村支书周红江可以证明,我有通话录音) 可是2024年的土地转包款只支付了20亩,并未支付这2.7亩以及遗漏的1亩(遗漏的1亩目前只支付了1年的);我于2025年从广州回村找镇、村领导要这2.7亩承包款,镇、村领导说给解决。后来发现镇、村领导只是口头答应,一直没有向我支付承包款。 我于2026年3月再次回村找村支书解决此事,村支书说逐步给解决。到2026年6月份收到村里给出的回复是牧原集团觉得地块小,周围其他村民土地放置有农机具,铁皮屋不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未种植该地块。以此为由不支付应付给我的土地款。 但是此说法完全是借口,当时村支书周红江要求我转包土地时并未说哪些土地不要,也未提任何限制要求,不论地块大小和位置,全部都要。 事实上我的全部土地从2023年开始已经由村委管理安排。并且我们同组类似这样的地块每亩都按800元支付给了农户。唯独我的这2.7亩不支付承包款。现在该地块无人耕种,撂荒等其他任何情况,都是镇政府和村委的问题,不管他们内部沟通如何,都应该按当初流转转包时的约定支付给我土地款。并且要按约定在承包期内一直支付。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农业农村局
回复时间 2026-07-28
回复内容

李先生你好!现将联合实地核查、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1、2023年支付21亩地租,村委2024年只按20亩支付地钱,少1亩地租。

经核实,2023年流转时根据村干部和群众自行申报的面积,群众签字,村里干部发钱,流转牧原公司确认后多退少补,因第一年大规模流转土地时间紧任务重,先行签字发钱,根据自行上报亩数2023年给李国让发放21亩租金。因流转后蒋营村耕地面积误差较大,后经牧原公司和村组干部指认地界核实,对各村民小组总面积进行调整。2024年时任蒋营村周庄组10队队长李国华(李国让亲大哥)提供给村委的底册上显示李国让2024年度面积20亩,村会计按照上报面积发放地租,发放后李国让认为与上一年度对比少了1亩,一直要求按照上年度21亩支付地租。经村组干部共同商议,按照周庄组10队耕地面积进行微调,将于近期完善手续补发2024年李国让1亩地租800元。

2、2.7亩独立地块遗漏了没有发钱问题。

2023年县委做出建设淅川现代农业产业园重大战略决策后,厚坡镇在唐湾、李寨、闫寨、蒋营四村开展大规模土地流转工作,要求土地流转100%完成。在当时的情况下,镇村干部在土地流转开始宣传时确实说过大小地块都流转。后在实际流转过程中,牧原公司作为运营主体对地块进行了现场勘查,部分地块在村民居住区范围内,与大块地不相连,高标准农田无法建设,大型机械作业也不太方便,提出靠近居民区内的土地不流转。但群众认为公司把好地流转了,小块地也得流转,要流转都流转,不要小块地大块地就不流转了,给当时流转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和压力。所以2023年度流转的小块地有政府兜底解决一年,但李国让所说的2亩多地当时不在测量范围(东有一座小管护房,西侧是农机存放点,南侧是水泥路,北侧是队长李国华房屋),地块面积较小,组长说是预留宅基地,一直都未在流转范围。2025年李国让反映该问题以来,镇村组一直再给他解释,村里积极对外承租解决小块地的问题,部分小块地农户自行种植,相对集中连片的地找有种植大户承租,但是租金偏低,村里还要承担一部分地租发给群众。2024年村里为了缓解压力,将小块地按照400元/亩的价格让种植大户李岩种植辣椒,李国让的地块面积较小无人种植,本户又不愿意自种,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故该户诉求目前无法满足。

厚坡镇组织蒋营村于近期完善手续补发2024年李国让1亩地租800元。对于剩余2亩多小块地地租问题做好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