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咨询函 |
---|---|
提交时间 | 2020-11-14 |
来信内容 | 1.按国家、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新建楼盘坐北朝南,与其北边平行低层、多层建筑的最小控制距离应该是多少米? 2.关于日照系数1:1.2的技术规定南阳市是否还在使用,怎么解释?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回复时间 | 2021-01-25 |
回复内容 | 1.根据《城市居住区设计标准》对建筑间距要求如下:4.0.8住宅建筑与相邻建、构筑物的间距应在考虑日照、采光、通风、管线埋设、视觉卫生、防灾等要求的基础上统筹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2.根据《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对建筑要求如下: 3.2.1建筑间距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环保、节能、管线敷设、国家安全、建筑保护、视觉卫生以及土地合理利用等因素。 3.2.2住宅建筑间距应符合不低于大寒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要求。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要求;旧区改造项目以外住宅建筑日照也不应小于2小时 3.2.3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的生活用房和大、中、小学教学楼及幼儿园、托儿所的生活用房和教学用房的间距应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行业相关专业要求进行控制 3.2.4非住宅建筑与住宅建筑的间距,以住宅建筑为主体,其最小控制间距参照第3.2.2条执行 3.2.5其他非住宅建筑间的间距应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3.2.6住宅建筑底层为商业、车库等非住宅用房时,日照影响分析以最低住宅层的窗底标高为基准。 3.2.7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日照标准的要求进行建筑方案设计,达不到标准的不予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