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河南省镇平县卫生局信访工作人员不作为,推卸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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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1-12-20 |
| 来信内容 | 本人和爱人于2021.05.10从镇平县人民医院办理离职手续,于2021.05.26去镇平县卫生局上交调档函时,拒收调档函,要求将调档函上交原单位,遂交至原单位后,一直没有办理。离职后查询养老保险在入职后2年半时间在扣除工资的情况下,均未进行上缴,于2021.08.23在河南省信访网上进行投诉后,转递至镇平县卫生局信访办公室,之后信访工作人员虽有联系,但推脱责任,并未真心解决问题,1.在回复的处理意见书中极度歪曲事实,内容不实,并对于提到的“养老保险”未交情况,只字未提。追问后,只说需人回到镇平县现场才能解决,问回去多长时间,告知不清楚,推脱处理,没有真正的要解决问题。因不知需要多久,因都是上班情况,换位思考,如果你是领导,你的下属跟你请假,还没说请多久,你会批准吗?所以没办法跟现有单位请假。2.镇平县人民医院因行政和人力工作失误,在离职后未处理工资问题,导致离职后多发5月及6月工资,本人已同意退还上述工资,但要求把社保和档案问题处理后,再退还,从来没有说不退还多发工资,自投诉之日起,镇平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门从来没有联系,退钱给信访办工作人员或转交,说不是他的工作范畴,退钱给县医院,因部门没有联系,根本没有退款账号。3.因对处理意见书存有疑问,并在处理意见书中无端污蔑指责我故意不退换工资,镇平县卫生局信访的工作人员,工作推脱,并未真心解决问题,反倒无端污蔑、指责,对本人的心理和精神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现对上述问题以及处理意见书提出复查申请, 关于上述的所有事情,都有聊天记录为证。真心希望有能主持公道的领导帮忙处理上述问题,谢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南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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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2-01-04 |
| 回复内容 | 经核实,问题未解决原因主要是:1.谭霞、李朋展二人同医院在退还多发工资问题上尚未达成一致。李朋展自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6月30日,实际多发工资4214元。谭霞自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6月30日,实际多发工资4179元.上述二人应退回多发工资8393元。 2.因谭霞在社保局调取的资料显示数额和镇平县人民医院上缴社保金数额出入较大,需本人回镇平协助处理。 3.经了解,镇平县卫健委信访办工作人员及镇平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多次通过电话及微信和谭霞取得联系,协商、请求其抽出时间从外地回镇平配合解决,因一直未回,致使问题半年多来一直无法解决。 为尽快解决您反映的事宜,请您尽快抽时间回镇平,协助镇平县人民医院核定社保金准确数额,调走人事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