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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南石医院医疗事故
提交时间 2020-11-25
来信内容 本人高一诺在南石医院医美科进行鼻梁假体术,术后出现右侧鼻腔无知觉,鼻梁歪斜现象,医生承认失误,随后我向院方提出全额退款,先后提交付款证明,情况说明等资料,长达一年时间无人问津,随后联系院方医美科王主任,执意说自己才听说,不知道,并且把责任推到个人审美不一样上,我告知对方有取出的假体,和术前术后照片对比,王主任问我打算怎么办,最后咬死说不可能退全款,最多退一半,我提出找媒体曝光,王主任说我是年轻人,不明白媒体他们都有关系,找也没用。南阳一个三甲医院,竟然如此嚣张,请求卫健委领导,对事件进行调查,能还我一个公道。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20-12-02
回复内容

    您好,经了解情况如下:

1、高女士2018年在南石医院医美门诊进行隆鼻美容手术,对美容效果不满意,认为是医疗事故,2019年对植入隆鼻假体取出,要求医院全额退款。

2、医患双方出现不满意时,医美门诊科室医患双方在沟通中没有达成共识,11月初医美门诊把问题汇报到医院医患关系部,因为高女士本人在郑州工作,没有面对面沟通,通过电话与医院医患关系部负责人沟通,要求全额退款。

3、高女士认为术后出现右侧鼻腔无知觉,鼻梁歪斜现象,是医疗事故,医院应当全额退款;医院方面认为医美美容手术不存在手术失败问题,术前也尽到了告知义务,考虑到高女士家人与医院医美门诊医生比较熟悉,可以适当照顾,退一半费用。

    我们已要求南石医院医美美容门诊要积极主动与高女士及家人协商,医患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相互理解的原则,尽量尽快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若协商不成,建议走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