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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邻里纠纷
提交时间 2025-05-27
来信内容 本人周杨,河南邓州人。父亲周少恒,身份证号411381195803077912,家住邓州市腰店乡燕店村375号,近日,邻居 挖自家宅基地的时候挖到了我们家房子的边缘并挖出深沟,导致墙体可能存在被雨水泡倒的风险。和邻居沟通没有 结果。反馈给燕店村村委会不作为,目前没有其他解决办法。根据《民法典》第288-296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行使 权利时不得损害相邻方的合法权益。邻居挖地导致房屋安全隐患,可能构成侵权,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 消除危险。另外根据《土地管理法》,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者破坏土地可能违法,邻居意图将原属于宅基地性质的 土地改为耕田用地,可能涉及违法行为。本人父亲年迈不懂法律,且有心脏病史,在老家还需照顾生病卧床的母 亲。且本人长期在外工作,无法回老家解决该问题。特申请信访局领导,收到求助后,协调相关部门,帮助我父亲 解决该问题。联系方式;周少恒15237712962.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腰店乡
回复时间 2025-06-09
回复内容 镇村两级已联系周少恒,上门查看协商解决问题,目前问题已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