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铁西新村(现百里溪村)补办产权证手续和流程咨询 |
---|---|
提交时间 | 2021-07-09 |
来信内容 | 局长:你好! 现有一事求助。 1988年12月17日,刘昌(后常用名刘彦昌,现身份证名)从南阳市房地产开发公司购得铁西新村(后又叫百里奚村等)房产一套(民房结构),缴纳商品房产权证费、房款等并有收据,开发公司办理了“购商品房证书”(红本),注明了房屋的面积、位置价款等要素。 购房至今,一直由家人居住。如今附近邻居都不知在什么时候换发了新的产权证书,由于我家老人消息闭塞,再加上近年也空置。所以一直未换发新的房产证和不动产证。 如今,要卖房。请问局长,想我们这种情况如何办理新的不动产证件? 盼复,为谢!!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回复时间 | 2021-07-16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中心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基本情况: 郑州的靳先生反映刘彦昌从南阳市房地产开发公司购得铁西新村房产一套(民房结构),缴纳了商品房房产证费、房款等费用有收据,开发商办理了“购商品房证书”(红本)注明了房屋面积、位置等要素,购房至今一直由家人居住,如今邻居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换发了新的房权证书,由于自己家人消息闭塞再加上近年房屋空置,所以一直未换发新的不动产证书,如今要买房咨询如何办理新的不动产证书。 没有进行不动产转移登记问题的原因: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实行依照当事人自行申请登记的原则。与当事人沟通后告知他应联系开发商,持符合登记条件的材料,到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处理结果: 不动产登记应由所涉及的民事主体来启动申请,登记机构处于服务角色,登记机构不能干涉民事行为,这是民事主体对自己事务自我决定和处理的表现。买卖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怎样约定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某一方对原合同有异议属于双方的民事纠纷,开发商不配合办理首次登记,业主可根据购房合同、协议走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申请人的登记材料符合登记条件,我中心将在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毕不动产证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