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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农村低保
提交时间 2021-10-18
来信内容 农村家庭,家中只有两个女儿,爸爸严重糖尿病,导致眼底出血,视网膜脱落,屡次住院治疗,已经不能从事重劳动,妈妈患有精神分裂症,家中还有一个正在上初中的小女儿,大女儿已将出嫁,这样的家庭不能申请低保吗?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22-01-12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

低保申请政策: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农村低保的申请标准:每人每年4560元。即持南阳市农业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4560元,同时家庭财产符合规定,可以申请农村低保。

城市低保申请标准:每人每月600元。即持南阳市城市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同时家庭财产符合规定,可以申请城市低保。

低保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

(二)乡镇审核 

1、受理。乡镇(街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农村地区可以实行定期集中受理。

2、入户调查。乡镇(街道)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组织驻村干部、社区低保专干等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逐一进行调查核实。

3、民主评议。入户调查后,乡镇(街道)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组织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

4、公示。乡镇(街道)根据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提出低保审核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的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乡镇(街道)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审批

1、入户抽查。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街道)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并提出审批意见。

2、公示。对拟批准的低保对象,在申请人所在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发放资金。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级民政部门作出纳入低保的审批决定,并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