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经十路鸿祥经适房小区项目完善手续能不能再快些 |
---|---|
提交时间 | 2019-10-14 |
来信内容 | 张志林局长: 为解决南阳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房的历史遗留问题,我市于2019年2月11日出台了《南阳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房专项处置实施办法》(宛政【2019】4号)文件。文件要求相关部门3个月内完善手续,如今处置文件已出台8个月,经适房的整治最近才有一点眉目。专项文件出台后,贵局相关科室的相关人员经过与城市综合执法局、住建委两个部门7个月的推诿扯皮、在黄市长发话问责之后才在国庆节前完成经济适用房项目实施主体的更名工作。经十路鸿祥经济适用房小区的手续目前正在贵局建筑科进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 相比文件出台的8个月时间,我们广大业主已经交款4年多了!心情迫切! 在文件出台后的8个多月中,为了鸿祥经适房小区的手续问题,我们鸿祥经适房小区的业主及业主代表去市政府上访2次,去中关村科技园信访办1次,去南阳市信访局5次,去南阳市梅溪路双违项目整治办30次以上,去高新区管委会保障办5次以上,去高新区管委会信访科1次,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0次以上,去南阳市住建委10次以上,去南阳市房管局2次,去南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2次,去市规划监察支队4次,去天晟地产总部15次以上,在南阳市市长留言板留言反映问题5次以上,在人民网省长留言板留言反映5次以上。 千难万难都不再言。如今,我们广大业主终于盼到了实施主体更名,并且贵局相关科室也不再与住建等部门扯皮,目前手续问题只是贵局建筑科的内部业务。 鸿祥小区属于经适房专项整治文件中确认的在建项目,不涉迁不涉诉,完善手续即可复工、彻底解决问题,鸿祥小区上有省政府和省发改委批文,下有南阳市宛政【2019】4号红头文件作指导,市政府又在轰轰烈烈浩浩荡荡的推进经适房项目的整治,支持像鸿祥小区这种烂尾项目复工。 恳请张局长敦促相关科室的相关人员加经十路快鸿祥经济适用房小区的手续办理,敦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人员转变工作作风,彻底摒弃贵局以前一些科室干部不敢担当、不愿担当、瞻前顾后、畏首畏尾,被动应付、推诿扯皮的毛病。 什么都能等,什么都能慢慢来的认识只会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新领导、新气象,我们广大经适房业主盼望在你的带领下,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领导班子和相关职能科室能转变作风、积极担当作为,早日解决经十路鸿祥经济适用房小区的手续问题! 经十路鸿祥经适房小区全体业主 2019.10.14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回复时间 | 2019-11-05 |
回复内容 | 经询问相关科室,项目手续正在加紧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