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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卧龙区潦河镇镇政府拟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奖监护协议兑现约定
提交时间 2020-07-15
来信内容 我于2017年11月1日在村委为我母亲唐自群签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奖监护协议》,协议内容称监护人监护被监护人未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给予监护人每月200元奖励,月奖金每季度发放一次。还有年度内被监护人未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给予监护人1200元奖励。但签订协议之日之后至今未有兑现,咨询村干部,村干部说政府是有这个奖励,但是具体什么时候发放奖励没有说,现在想咨询对于此协议内容什么时候可以兑现? 谢谢! 望给予回复。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20-09-08
回复内容

您好,经调查,李久山为精神障碍患者唐自群的监护人。2017年潦河镇针对重度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签订了一批监护协议,该批资金应于2019年发放,但由于区政府财政困难,分批分乡镇拨付,目前尚未拨付给潦河镇,尽请谅解。

根据《卧龙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有奖监护和责任保险实施细则》的规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的监护人可享受有奖监护资金,2019年,拨付资金前的资料审查中发现,唐自群危险性评估等级为2级,不符合条件。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