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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房屋产权人已经去世,现继承更名,无法查询身份证号的咨询
提交时间 2025-08-28
来信内容 你好,目前家庭住房相关产权,登记的为爷爷的名字(有多年前产证证明),爷爷已于95年去世,现办理产权手续,要求办理爷爷的死亡证明等文件,死亡证明需要写明爷爷身份证号,由于爷爷已经前去世二十年,多年前很多文件手续比较简化,也没有进行电子化留存,身份证号已无留存记录,社区及公安局亦告知无法查询爷爷的身份证号,请问政府相关人员,这样的情况办理政策和手续是什么样的?目前没有相关部门或者窗口办理人员,可以告知明确的流程,期盼回复,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回复时间 2025-09-01
回复内容

 聂莹莹,你好,我们是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关于你咨询的办理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时,若产权所有人死亡年代久远,确无法提供死亡证明,无法办理不动产继承问题。经中心研究继承登记申请人可在不动产登记窗口现场签订承诺书,承诺书中需明确载明产权人已死亡的事实,凭此承诺书即可替代死亡证明,推进后续继承登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