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设施农业用地有关政策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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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04-21 |
来信内容 | 领导,你好! 农村有不少想要搞家庭养殖的,占用几分、1亩左右的自己承包地,总投资也不过万元。在办理相关设施用地手续时,县局规定必须报送《土地复垦方案》。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的政策,2020年7月市自然资源局和农业农村局出台了[2020]57号文件,在文件的附件2里面,第五条第二项第二点指出乙方需报送的资料是《土地复垦方案》或《土地复垦承诺计划书》。经了解专家制定一份《土地复垦方案》就需要几万块钱,这就不符合现实情况,不利于保持脱贫攻坚的胜利局面,不利于下步的乡村振兴。请领导们研究研究,明确一个标准来确定需要报送《土地复垦方案》还是《土地复垦承诺书》?我认为可以按投资金额的多少或用地面积的大小来确定。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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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1-04-29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非常感谢你的来信! 因为各地耕地“非粮化”问题严重,将影响国家粮食安全。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明确耕地应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生产,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你要在自己承包地搞家庭养殖,是属于耕地“非粮化”行为,应该严格防止。首先要报经农业农村部门审查同意。同时,需要确定你的承包地是否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如果属于永久基本农田,你的家庭养殖场所占永久基本农田的比例和上限,要符合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的有关规定。 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的土地复垦问题,请咨询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按照去年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