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独生子女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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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5-05-10 |
| 来信内容 | 我是南阳市唐河县苍台镇宋湾村居民,父母今年59岁,家中仅有一子。 早闻有为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证并给予一定补贴的政策,但父母一直未在家且咨询户籍村委工作人员告知无法办理。 请问现在能否办理?依据那个文件?何时去那个部门办理?能否在居住地南阳市就近办理?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南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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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5-05-12 |
| 回复内容 | 市卫健体委人口家庭科工作人员与网友电话联系,解释了相关政策。根据《国家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21号),对年满60周岁以上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父母实行奖励扶助政策,具体标准为每人每年发放奖励扶助金960元。具体申报时间为年满59周岁当年年底第四季度开始申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二寸彩色照片三张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计生管理窗口填报申请表,个人申请截止时间为来年1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