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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医保参保地址变更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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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2-11-23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局长您好,本人父亲户籍邓州市裴营乡大耿营村,这六七年来一直跟随我居住在南阳照顾孙女,因为一直在邓州缴纳的新农合,每次得病治疗时需要转诊很不方便,故今年准备给他缴纳咱卧龙区的城镇居民医保。到相关社区咨询被告知,今年必须在原参保地停保后,方可在本地参保。而问题的关键是:社区告知卧龙区最迟缴费参保时间是11月底,而如果我现在把原参保地医保停止后,未来12月份的整月我父亲处于“无保障”状态,万一有任何疾病或者意外,医保都将不负责。因此,我觉得今年的医保变更参保地址新政策极其不合理,变更群众不再少数,望局长百忙之中能知悉、理解、处理! 敬礼!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南阳市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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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2-12-28 |
回复内容 | 您好,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您明年变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地不会影响当年的医保待遇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