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食品卫生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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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3-05-30 |
| 来信内容 | 本人在淘宝网购买属南阳豫茗汇食品有限公司下产品,产品名为八千步即食鸡胸肉,本产品为淘宝网八千步旗舰店购买,后在食用过程中发现该产品包装内存在不该出现的毛发物。沟通无果后,现要求该厂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赔偿。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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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3-06-08 |
| 回复内容 | 接到来件我单位高度重视,关于举报称在淘宝网购买属南阳豫茗汇食品有限公司下产品,产品名为八千步即食鸡胸肉,本产品为淘宝网八千步旗舰店购买,后在食用过程中发现该产品包装内存在不该出现的毛发物。沟通无果后,现要求该厂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赔偿。6月5日,依据我市市场监管执法体制有关规定,我局将该投诉移交南阳市市场监管局卧龙分局。 经卧龙分局执法人员调查处理,案件已调查完毕,经卧龙分局调解,该消费纠纷双方已和解,卧龙分局执法人员电话回访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