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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郝寨镇贾庄村前贾庄猪粪严重污染村口河道
提交时间 2018-11-27
来信内容 环保局的领导,您好。   郝寨镇贾庄村前贾庄的河道内猪粪排放的到处都是,而且这些排泄物并没有经过任何处理,便直接排泄在村前排的一条水沟内,现在已经淤积了很多猪的排泄物,造成了严重的污染。靠近这条水沟的人家每天都闻到恶臭,更为严重的是,猪的排泄物会滋生细菌,传播疾病,若这些排泄物通过土壤下渗,污染了地下水,会对村民的健康造成更加严重的危害。地下水是村民生活之必须,这是众所周知的。想想这些后果,让人惶惶不可终日。 以上就是大致情况,希望县环保局能够依法治理,还我村村民一个空气清新,安静宜居,水质安全的居住环境。最后,衷心希望环保局尽快采取相关措施予以治理。以上,多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社旗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01-14
回复内容

经调查,此位置有一家养猪场,位于社旗县郝寨镇前贾庄村村西,该养猪场建有猪舍2栋、饲料加工房及辅助用房1栋,负责人:武文保。现存栏猪120余头,属规模化以下养殖场。

2018年11月27日经社旗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武文保养猪场主要的污染源为:在生产过程中冲刷圈舍工序造成的废水。该养猪场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环境污染,投诉人所举报的情况属实。

    按照《河南省畜牧局畜禽养殖场存栏标准》中关于养殖场适用规模的界定,生猪养殖规模为存栏250头以上(含250头)。该养猪场未达到规模以上标准。依据社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社旗县水污染防治攻坚战2项制度和5个方案》,明确规定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由县畜牧局牵头,各乡镇政府负责。该养猪场不具养殖规模,已对该养猪场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上报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办公室,对郝寨镇人民政府下达督查问题交办单,并督促该养殖场自行关闭或搬迁。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社旗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通知》和《社旗县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7—2019)》中的有关规定,在未取缔前,郝寨镇人民政府为责任单位,负责协调、督促该养殖户及时清理粪便、尿液,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