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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唐河方唐高速罗岗村占用农耕地补贴问题
提交时间 2023-06-09
来信内容 你好,我是南阳市唐河县古城乡罗岗湖圈村的一位村民,我家有0.37亩地被修建方唐高速时占用,按照下达的文件是每亩42000元,其他与我们同样的农户却是按照42000的标准补助的,到我家却补助了8000元,少了7540元,只给了一半的钱。与5月31日联系,罗岗村支书李喜林13937791930给的回复是在乡里没下来,联系乡里土地局领导电话15290356366,说已全部下拨,让等几天给回复,一周过后,说收麦子,再等等,6月8日,再去,说会计有事,再等几天……从5月31日到6月8日,各种理由拖着不办,方唐高速的钱早已下拨,为何只给了一半?为何同样的土地分配的金额不一样?为何一拖再拖?我需要一个明确的回复,何时能办好,何时能给钱,难道领导们的办事效率就是一拖再拖吗,最后是不是就不了了之了!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23-06-09
回复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明确了土地的征收和补偿是由县区政府具体负责实施,网友可向属地政府咨询补偿款项发放具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