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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贫困户退出的标准是什么?
提交时间 2017-06-09
来信内容 贫困户退出的标准是什么?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社旗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7-06-20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前一阶段我们已经将入户识别宣传单由帮扶责任人、村两委干部、村民组长下发到农户,并在各个自然村公开栏内张贴宣传,现将贫困户的退出标准和不符合贫困户的标准公布如下:

          一、    2016年 贫困户的退出标准:以户为单位,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3100元,统筹考虑两不愁四保障。

          二、退出程序 :

        1、村两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审议(各村采取4+2工作法),初步拟定贫困户退出名单及每一户退出原因、情况说明。

        2、村两委和帮扶工作组核实,发放告知书。

        3、村级公示7天。

        4、乡级公告7天。

         三、 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参考条件:

       1、2016年农民家庭纯收入明显高于国家扶贫标准,达到两不愁,四保障(不愁吃、不愁穿、基本医疗有保障,家庭住房有保障 、安全饮水有保障)。

      2、家庭中有子女且有赡养老人的能力。

      3、有汽车、大型农机、高档家具、家用电器的。

      4、家庭成员佩金戴银,经常出入饭店、麻将馆,酗酒、赌博的。

       5、家庭成员有担任村“两委”干部的。

       6、家庭成员中有在行政、事业单位上班或在企业工作有稳定收入的。

       7、家庭中有两套以上住房的。

       8、家庭中有出国留学或在义务教育阶段有择校生的。

       9、家庭有注册企业公司或在企业公司有股份的。

       10、家庭有门店、固定摊位、商店、饭店、诊所和商品房的。

       11、集中供养的五保户。

如果仍有疑问,欢迎向村两委、潘河街道扶贫办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