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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贫困户退出的标准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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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7-06-09 |
来信内容 | 贫困户退出的标准是什么?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社旗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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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7-06-20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前一阶段我们已经将入户识别宣传单由帮扶责任人、村两委干部、村民组长下发到农户,并在各个自然村公开栏内张贴宣传,现将贫困户的退出标准和不符合贫困户的标准公布如下: 一、 2016年 贫困户的退出标准:以户为单位,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3100元,统筹考虑两不愁四保障。 二、退出程序 : 1、村两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审议(各村采取4+2工作法),初步拟定贫困户退出名单及每一户退出原因、情况说明。 2、村两委和帮扶工作组核实,发放告知书。 3、村级公示7天。 4、乡级公告7天。 三、 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参考条件: 1、2016年农民家庭纯收入明显高于国家扶贫标准,达到两不愁,四保障(不愁吃、不愁穿、基本医疗有保障,家庭住房有保障 、安全饮水有保障)。 2、家庭中有子女且有赡养老人的能力。 3、有汽车、大型农机、高档家具、家用电器的。 4、家庭成员佩金戴银,经常出入饭店、麻将馆,酗酒、赌博的。 5、家庭成员有担任村“两委”干部的。 6、家庭成员中有在行政、事业单位上班或在企业工作有稳定收入的。 7、家庭中有两套以上住房的。 8、家庭中有出国留学或在义务教育阶段有择校生的。 9、家庭有注册企业公司或在企业公司有股份的。 10、家庭有门店、固定摊位、商店、饭店、诊所和商品房的。 11、集中供养的五保户。 如果仍有疑问,欢迎向村两委、潘河街道扶贫办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