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月冲还贷业务相关问题咨询
提交时间 2024-08-29
来信内容 (1)住房公积金贷款为办理其他业务,先停止月冲还贷业务后,多久才能再次办理月冲还贷业务? (2)办理月冲还贷业务,是否需要公积金账户上面余额能满足一年以上的还款额?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 2024-08-30
回复内容

(1)如果想再次办理,必须满足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冲还贷业务的条件,月缴存额大于月还款额即可办理。(2)灵活就业人员需满足月缴存额大于月还款额并账户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断缴3个月追回贷款。

主办: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113000038

豫公网安备 41050302000108号    备案序号:豫ICP备2025107842号 

联系方式:0377-63198282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街道办事处范蠡东路700号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Ctrl+~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