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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高新技术企业
提交时间 2024-11-11
来信内容 请问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有哪些奖励?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科学技术局
回复时间 2024-11-18
回复内容

(一)实施科技型企业时政奖补。1.对首次认定的高新 技术企业、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 10万元的补助。鼓励各县 (市、区)对本辖区内首次认定的高 新技术企业给予资金奖补。 2.加大商新技术企业引进力度。对整体迁入南阳的市外商新技术企业,经确认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根据企业规模给予一次性最高150万元补助。鼓励各县(市、区)对引进的高新技术企 业给予奖补支持。对市外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市设立具备独立法人 资格的研发生产类子公司,直接纳入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库予以支 持。 3.鼓励各县(市、区)对入库的商新技术后备企业给予资金奖补,支持其尽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县 (市、 区)对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二)实施企业研发费用补助 积极落实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材政补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入库的高新技术后备企业,每 年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瞪羚”企业每年 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创新龙头企业,每年 给予最高400 万元资金补贴。 (三)支持科技型企业培育服务体系建设 1.每年对各县 (市、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数量等科技型 企业培育情况进行评价。对评价结果较好的地方,在项目申报、 企业入库等方面给予更大力度的政策支持。 2.鼓励各县(市、区)支持引导科技型企业培育服务机构专 业化、规范化发展,并根据服务成效给予奖励。加强服务机构动 态管理,对不认真负责的服务机构予以通报。 窄 (四)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关健核心技术攻关 省市各类科研计划项目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 小企业。充分衔接河南省“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对于企 业牵头实施的项目进一步突出支持重点,其中“十”层级创新引 领专项依托创新龙头企业实施;“百”层级创新示范专项依托创 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实施;“千”层级创新应用专项依托高 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雏鹰”企业实施。 (五)支持科技型企业建设重大创新平台 1.重点支持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建设省技术创新中 心、省(重点)实验室、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省级重大创新平台, 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制造 业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 2.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建设研发机构,着力 实现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和销售收入亿元以 上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研发平台全覆盖。 (六)支持科技型企业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 1.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申报中 原学者、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中原产 业创新领军人才等省级人才培养计划。 2.鼓励各县 (市、区)发挥“诸葛英才”人才引进培养计划 作用,重点对符合条件的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雏 鹰”企业人才给予优先支持。 3.鼓励各县 (市、区)完善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健全人才服 务保障体系,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急需紧缺 高层次人才。 (七)加大对科技型企业金触服务力度 设立南阳市科技创新创业发展基金,打通科技金融连结不 畅、结合不紧密通道,拉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大幅增加对我市科技 型企业融资投入。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深 入实施企业科技创新贷款贴息工作,为我市科技型企业提供商质 量的科技金融服务。 (八)积极落实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枕收优惠政策 1.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2.对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 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 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九)强化科技型企业要素保库 鼓励各类科技型企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按照有关规定 在企业专利申请、维权援助、人才培养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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