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南阳市肿瘤医院邓佩佩医生私下卖治疗乙肝的药物,致使患者差点儿肝功能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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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0-10-07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南阳市卫健委领导 与邓佩佩认识,是2016年3月父亲在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icu住院的时候认识的,当时她母亲也在icu,当时邓佩佩向我们介绍,说她妈妈是治疗乙肝的专家,在南阳治好了很多人,就连时任方城县县委书记的乙肝也是吃她妈妈药治好的。当时我在北京工作,因父亲住院回去照料,本来因乙肝,就在北京抗病毒治疗,而且病毒数得到了控制,邓佩佩忽悠我妈妈,说他们家的药如何如何好,后来就买了3个疗程她的药,一共9000元,药物分两种,分为砖红色药丸和膏药,就是边吃药丸,边贴膏药。因此,2016年5月,邓佩佩唆使我停了北京地坛医院和佑安医院的抗病毒治疗方案,吃了三个月她的这些不明来历的药物。2016年8月,复查,北京佑安医院的医生给我打电话让我赶紧过去,问我是不是停药了,我说是,当时转氨酶500多,医生说随便停药容易肝脏衰竭,自此,停了她的药物,开始继续抗病毒治疗。邓佩佩作为国家公立医院(南阳市肿瘤医院)的医生,靠着她妈妈的土方子,唆使乙肝病人停药,让患者服用她的不明成分的所谓的药物,差点儿出人命。差点儿害了一个家庭。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南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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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0-10-15 |
| 回复内容 | 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邓佩佩原系南阳市肿瘤医院人事代理人员,在南阳市肿瘤医院工作期间,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医院从未安排其从事诊疗工作。 二、2018年11月12日邓佩佩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被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南阳市肿瘤医院在该判决生效后,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规定,于2019年1月8日与邓佩佩解除人事代理关系。 三、从反映人的描述来看,接受邓佩佩非法医疗的发生地不在南阳市肿瘤医院,邓佩佩从事的非法行医活动也非职务行为,纯属邓佩佩的个人非法医疗行为。 鉴于上述原因,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与邓佩佩给之间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