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电梯承重工字钢与墙体链接位置的减震措施失效导致卧室内出现结构性低频噪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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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5-12-19 |
| 来信内容 | 19年交房 发现卧室内有噪音,一直到22年7月整改增加减震措施 室内噪音才消除, 到 24年12月结构性噪音反弹,发现电梯承重工字钢与墙体链接位置的减震措施中的减振垫, 设计标准高度50毫米现在高度40毫米左右,同时出现变形开裂的情况,25年4月15左右 更换2个位置的减震垫 25年11月10左右查看 高度同样下降到 40毫米左右出现变形开裂,总体上减振垫实际高度低于设计标准。物业、维保单位没有对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减震垫及时进行更换导致 卧室出现结构性低频噪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七条。市住建局 ,市场监管局,派出所,上述行政部门我都去了这个噪音污染上述行政部门都认为不归他们管理,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严重影响夜间休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向负有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故恳请贵局依法介入调查处理,依法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各项规定以及监管职责。谢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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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5-12-24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12月23日,针对您反映的噪声问题,我局已安排工作人员和您进行联系,就相关规定与您沟通反馈,您对反馈结果表示认可。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