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投诉举报镇平县石佛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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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4-06-23 |
| 来信内容 | 本人于2024年6月19号,向镇平县石佛寺镇马一店村(陈莹)支付宝支付人民币1798元,用于购买翡翠观音吊坠。2024年6月21号收到翡翠观音吊坠后,检测观音头部有横向延伸瑕疵。将图片发给陈莹后,随即寄回。2024年6月23号,陈莹收到退回的翡翠观音吊坠。本人想退款,陈莹表示不退不换,即便更换也没有发票。 本人通过抖音认识陈莹,称在石佛寺玉器市场代购。 以上支付截图,翡翠吊坠照片,以及聊天记录,均有留证。 在党的领导下,全国欣欣向荣,尤其是网络发达的今天,居然还有欺骗消费者的存在。往往普通的一件事会引起连锁反应,忘领导重视。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南阳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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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4-06-26 |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第二条“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适用本办法”。该投诉问题属于个人之间消费纠纷问题,不属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管理范畴,请您向消费者协会反映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