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物流公司弄丢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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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3-06-06 |
| 来信内容 | 我于2023年5月9日在雪枫路天冠大道口向东200米路北,南阳长通物流(白河南店)发货一袋干菜,价值1040元。在5月22日,被该物流公司告知货物丢失,经多次协商后,对方仅愿赔付10倍运费(110元),此举令我承受较大的经济损失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南阳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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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3-06-06 |
| 回复内容 | 市民你好,我市市区货运物流企业管辖权已下放两区,请宛城区政府具体反映投诉,由辖区政府下发转办至该物流企业所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