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咨询 |
|---|---|
| 提交时间 | 2025-11-07 |
| 来信内容 | 开办小型养老服务机构,需要在民政局办理哪些审批手续,有扶持补贴吗?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南阳市民政局 |
|---|---|
| 回复时间 | 2025-11-12 |
| 回复内容 | 市民,您好!办理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服务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备案,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备案申请书、承诺书等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养老机构新建房屋增加的床位、改扩建房屋新增的床位,按每张床位不低于1500元标准补贴;对通过租赁房屋新增的床位,按每张床位不低于1000元标准补贴。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收住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且连续入住满3个月以上的老人数量,给予每个床位每月不低于 60 元的床位运营补贴。省、市无匹配资金,县级财政按照以上标准,根据财力情况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发放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