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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集体市场主管方是否有权收费服务管理费,用于支付市场管理日常开支
提交时间 2024-06-14
来信内容 河南南阳市镇平县石佛寺村村办集体市场玉博苑市场、宝玉城市场,村委成立市场管理办公室,并成立公司,对市场内的沿街门店及摊位商户收取管理服务费,用于支付市场日常管理开支和工人工资。该收取管理费的行为是否合理?是否有相关规定?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4-06-19
回复内容

接到来件我单位高度重视,请您向镇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反映,感谢您的来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