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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张丰强霸占村组集体土地、私卖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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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3-08-30 |
来信内容 | 控告书 控告人:张丰中,男,汉族,身份证号:411381198107113098住址:邓州市张楼乡许营村吴张家,电话:17637759381 被控告人:张丰强,男,汉族,党员,住址:邓州市张楼乡许营村吴张家 请求事项: 依法认定被控告人为村霸,归还霸占村里集体土地,并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的法律责任。 我村村霸地痞张丰强仗着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长期为非作歹,欺压百姓,大肆侵占、强占村里集体土地,强行霸占张楼乡许营村吴张家小组耕地2亩有余,并改变土地性质,在耕地上开挖鱼塘,长期霸占村组集体耕地十余年,经我组群众多次要求签订承包合同,上交租赁费,但张丰强辱骂村民,拒不签订承包合同。人们惧怕他党员身份,敢怒不敢言。 2019年有外乡人看中我村组的一处集体耕地风水(此耕地承包者为村民张恒多,身份证:412902196604163036),我村村霸张丰强又自持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欺压村组胆大包天,强行私自卖给这个外乡人用作坟地,收受卖地款,此后村民多次反映村乡两级政府,村霸张丰强仗着党员身份和保护伞,此事不了了之。 村霸张丰强的所作所为,实在是让人忍无可忍,现在法制健全,我相信国家相信中国共产党,一定会将这种败坏党纪、党风、违纪、欺压百姓、党员中的败类绳之於法,肃清党员队伍,还百姓村组一个公道。 尊敬的领导,我据实反应的问题 截止到2023年8月30日,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张丰强依然霸占村里集体土地养鱼,私卖坟地并没有经张恒多同意,张恒多更没有收取好处费,欢迎各级领导调查核实。 控告人:张丰中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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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3-08-31 |
回复内容 | 该信访件已受理并回复,不再重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