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举报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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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1-06-08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市领导 您好 我在此举报,社旗县朱集乡邓岗村黄庄村民张照华一家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超生犯罪的事实。 张照华夫妻目前总计生育了四个孩子,第一胎为男孩,其余三个均为女孩,已严重违反了我们国家现行的计划生育条例。详细情况为您做如下说明: 长子(第一胎),名叫张焕威,生于2003年农历3月19日,目前在南阳市区读高中。在当时,国家计划生育执行的是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长子属于合法生育的孩子。 长女(二胎),名叫张印印,生于2006年,目前在南阳市区读初中。生其长女的原因同其妻弟有直接的关系,因其妻弟与其同时结婚,由于身体不孕不育的原因,多年来一直未能生育自己的孩子。一家人商量由其姐姐再生一个孩子,交由其来养育。女方怀孕期间,东躲西藏,长期居住在外,偶尔晚上才会偷偷回家,其后再次出门躲藏。生下长女后,便交与其妻弟来抚养,其妻弟对外宣称是自己媳妇亲生的孩子。大约在孩子一岁的时候,由于其妻弟离婚,不再抚养孩子,遂将孩子送还回来,由其自己抚养至今。 次女(三胎),名叫张铭铭,生于2007年,现在南阳市区读初中。女方怀三胎期间,东藏西躲,频繁更换躲避地点,在此期间住在其娘家(社旗县饶良镇谭北村)、躲在其外婆家,甚至躲避在其远在甘肃天水市的姨妈家,对外宣称外出打工,生下三胎后的一年内,长期在外,后来风声不紧的时候才敢偶尔回家居住。 三女(四胎),名叫张诗婉,于2017年11月份生于南阳市宛城区凓河店社区,当时,其一家人在凓河店社区幼儿园附近租房居住,出生后一直由其自己抚养。 从张照华夫妻生二胎到四胎至今,均未受到相应的处罚;给国家计划生育工作方面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同时给社会带来了沉重的抚养负担。希望卫健委的领导以及工作人员及时调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本人声明,以上信息均为真实信息,如有需要,可以配合工作人员调查确认!!! 被举报人信息如下: 张照华(男) 身份证号码:412928197706184717 电话:13073795290 李信磊(女) 电话:18238183991 户籍地址:社旗县朱集乡邓岗村黄庄83号 现住地址:南阳市宛城区长江东路宝城天润苑44号楼12层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南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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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1-06-09 |
| 回复内容 | 您好,经初步调查,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按照属地管理,目前社旗县卫健委正在进一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