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户口销户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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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5-07-27 |
| 来信内容 | 近1年多时间一直在沟通家人户口销户问题,一直没有合理解决,请求市领导合法合规,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出发帮忙解决。具体问题: 亲人姐姐本地户口在河南省邓州市桑庄派出所,这个户口下没有任何附带效益,早些年外出打工,2003年在武汉结婚,并办理了本地的 新的户口(本人和本人姓名),这是由老的户口政策造成的,按照现在的户口办理政策,人脸识别,全国户籍联网,肯定是办理不成 的。自在武汉生活以来,买房、办理营业执照、各种银行卡、手机号等,以及疫情以来失业后办理的失业金,还有近几年缴纳的灵活就 业金等等,都是按照湖北户口信息办理的,前两年人口普查,登记到有两个户口,需要销户一个,鉴于目前全部信息和相关效益都是湖 北户口相关的,并且河南户口没有任何附带效益,意愿把河南的户口销户,但一直以存真去伪的政策不给办理,具体事由是由户口老政 策导致的,并且这种特殊情况应该以群众切身利益出发来解决问题,其实我们委托湖北派出所出局了一份情况说明,并且家人是自愿放 弃河南户口的,桑庄镇派出所仍不给办理。我现在诉求是销户河南户口。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邓州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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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5-07-30 |
| 回复内容 | 网民曹先生: 您好!根据您投诉的“户口注销问题”已收悉! 依据公安部答网民关于“双重户口注销”问题的留言,公安部回复: 对于网民反映的问题,我部高度重视。关于双重户口,公安机关历来坚持“去伪存真”原则,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凡事实清楚证据 充分的户口,应予以保留;经调查核实,凡来历不明、依据不足、违规办理的户口应予以注销。当长期使用重复(虚假)户口注销后,公 安机关应依规出具重复(虚假)户口注销证明,为居民办理其他社会事务提供方便。(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依据公安部答网民关于“双重户口注销”问题的留言,重复户口处理坚持“去伪存真”的原则,故曹海洋应注销其武汉的虚假户口,保 留我辖区的原始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