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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匿名举报“王廷强违规占用已故村民王清麻宅基地建房的违法行为”
提交时间 2025-04-12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信箱负责同志: 您好! 本人系本市一名普通市民,现以匿名方式实名举报南阳市卧龙区陆营镇王宅村岗庄8组村民王廷强违规占用已故村民王清麻宅基地建房的违法行为,恳请政府依法核查处理。 - 一、举报事项 王廷强在未经合法审批、未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情况下,擅自占用王清麻(已故)名下宅基地(位于卧龙区陆营镇王宅村岗庄村9组,具体位置:陆营镇王宅村岗庄9组)建造房屋,涉嫌违反《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侵害集体土地权益。 二、事实依据 1. 宅基地权属情况 - 原使用权人王清麻于2006年左右去世,其生前仅有继女王某某(出嫁多年,户籍已迁出本村)。根据《民法典》及宅基地“地随房走”原则,王清麻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由村集体收回,地上房屋可由继承人(继女)继承,但不得翻建。 - 据查,该宅基地上原有房屋已倒塌/破败多年,继女王某某未对房屋进行修缮或继承主张,宅基地应依法由村集体收回并重新规划。 2. 王廷强违规行为 - 王廷强(与王清麻关系:无亲属或血缘关系)于2024年9月擅自在该宅基地上新建房屋(面积约160平方米),未向村委会及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审批,未办理建房许可证,属非法占地。 - 该行为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及第七十七条“非法占用土地”之规定,且侵害村集体及其他村民合法权益。 - 三、诉求 1. 请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实地核查,确认王廷强建房行为合法性,调取宅基地审批档案及土地权属证明。 2. 若查证违法,责令王廷强限期拆除违建,恢复土地原状,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对村集体宅基地管理失职问题(如存在)予以问责,完善农村土地监管机制。 - 四、补充说明 本人承诺举报内容属实,但因个人安全考虑匿名举报,请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建议调查部门走访村支部书记、调取王清麻户籍档案及宅基地历史资料,以核实真相。 此致 敬礼! 匿名市民 2025年3月28日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农业农村局
回复时间 2025-04-18
回复内容

收到留言后,陆营镇高度重视。经与反映人及村委沟通,村委回复不属于买卖,且反映人属于种粮大户,仅用于邻里协商后将房屋用于存放农机及晒粮,已将该情况告知反映人,反映人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