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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咨询宅基地审批面积
提交时间 2026-05-02
来信内容 你好 我是卧龙区谢庄镇叶湾村村民 想咨询一下,我们村属于山区丘陵地带,按国家标准一处宅基地,应该是划分多少平方米。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农业农村局
回复时间 2026-05-06
回复内容

《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农民自建房管理办法》第九条 各地应当以县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667平方米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4平方米;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山区、丘陵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