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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提交时间 2025-06-30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是河北沧州的中国移动的委托加盟店,就是一个小的移动营业厅,在2025年5月20号有个顾客加的店里微信购买了两部苹 果16Promax512内存的手机共在店里花费了20400,19号给的定金400元微信给的,20号转的20000到银行卡,过后银行卡就不能用 了,直到6月5号沧州市运河刑警大队联系我,我才知道上个月在店里买手机的是诈骗资金,6月6号我带着营业执照等等各种材料去的沧 州市运河刑警大队做的笔录说明情况,刑警队工作人员称他会今天把笔录交发给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因为我的银行卡是 他们封的所以只有他们才能给我解封! 我的银行卡解封一直没有音讯后来6月10号一个声称邓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工作人员电话联系 我,问了关于这笔非法转入资金的情况,并让我把营业执照等等拍照片发给他了,后来过了一个星期我的银行卡一直不能解封,我又微 信联系那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除非我自己把这笔钱给他发过去补上这笔诈骗资金(2万元)否则我的银行卡会一直封冻!尊敬的领导 这个事情过去这么久了,我的银行卡一直不能使用给孩子交学费都不能使用,请求领导尽快核查,让我的银行卡尽快解封 实名投诉 身份证号130133198704062727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邓州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25-07-04
回复内容 李先生: 您好!关于您投诉李肖名下银行卡被冻结后一直未解封的问题,已收悉!邓州市公安局反电信网络诈骗侦查大队立即进行核实。经 查,李肖银行账户系我市2025年5月21日马某玲被诈骗案涉案账户,我局于2025年6月10日通过办公电话联系李肖,告知其不支持网络 办公,解卡需要上传询问笔录及证据材料,需本人到我局协助调查并签字按指印。投诉人李肖表示已在其所在辖区沧州市运河区刑警大 队接收调查,我局于2025年7月1日已向沧州市运河区刑警大队发出协查函,待我局将该大队提供的证据材料核实后,将依法依规做出裁 定,请耐心等待反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