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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就业创业
提交时间 2024-05-06
来信内容 您好!我想了解一下目前南阳市针对退役军人有哪些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回复时间 2024-05-07
回复内容

战友您好!目前我市针对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学历提升方面:将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纳入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范围。退役军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符合条件的 可享受加分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高职(专科)学历 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服役期间立二等功(含) 以上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立三等 功(含)以上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 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军人接受中等职业 教育实行注册制免试入学。中等职业教育期冋,按规定享受免学 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退役1年以上、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本科和高专高职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历教 育期冋按规定享受学费资助和相关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退 役士兵享受学生生活费补助。军人服役期间参加开放教育、自学考试等学历继续教育,退役后可根据需要继续完成学业,获得相应国民高等教育学历文凭。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前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 (含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并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规定予以资助;入学后复学期间可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义务兵退出现役,可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普通 高等学校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及其他优惠政策。


二是公务员招录方面: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务员考录的优先招录,参加省、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级、乡镇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各地根据实际, 要结合实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战略,设置一定数量基层公务 员职位面向退役军人招考。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创业且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优先安置。各级党 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适当提高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招录退役军人比例,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全省政法干警招录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大从反恐特战等退役军人中招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力度。


三是税收减免方面:鼓励企业吸纳录用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对退役军人就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各级退 役军人事务部门结合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 (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 招用人数和每人每年9000元的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个人所得税,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 增值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 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退役军人创办的小微企业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有关政策。


如您还有更多关于就业创业方面的问题欢迎致电南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0377-61563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