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关于拓疆矿业有限公司擅自将林地改为建设用地违法行为以及政府的不当行为 |
---|---|
提交时间 | 2021-07-05 |
来信内容 | “西峡县自然资源局通过与西峡县拓疆公司和当事人协调,目前双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在原有的补偿基础上再给予4万元的经济补偿。” 请问咱们部门有回访过上访的本人及家属吗???还有我们这个初步达成一致意见 ,你问过我们本人吗,是否同意,就草草了事了???这是你们政府的态度,也不走访群众,也不问询邻里,就打几个电话完了????设立政府是让你们解决问题的,不是让你们相互推脱,逃避责任,此事要是没有答复,那就接着上访啊,直到可以解决。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回复时间 | 2021-07-23 |
回复内容 | 西峡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西峡县米坪镇魏秀平投信反映问题的 调查处理报告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西峡县米坪镇群众魏秀平向局长信箱反映“关于拓疆矿业有限公司擅自将林地改为建设用地违法行为以及政府的不当行为”收到通知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根据上级关于化解信访案件“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明确此案包案领导、工作班子、化解方案和稳控措施,成立工作组进行调查。问题已查清,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南阳拓疆矿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南阳拓疆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公司地址为西峡县米坪镇野牛沟村,法定代表人为邱少剑;营业期限2011年7月7日至2024年7月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130055776456042。公司经营范围矿产品开采、矿产品加工及矿产品销售,主要原料为大理石。2018年4月占用米坪镇野牛沟村拐弯组土地56.7亩用于建钙粉厂,已于2018年4月13日取得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文件(豫政土[2018]565号)批复。该公司2014年3月24日取得西峡县西岭矿区《采矿许可证》证号:(C4113232014037130133425),开采矿种大理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3.85万立方米/年,矿区面积0.2922平方公里,有效期自2014年3月24日至2023年8月24日,有效期限9.5年。该公司同时取得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豫]FM安许证字[2019]XILC302Y)号后,该矿区开始投入生产。 另查:南阳拓疆矿业有限公司经林业部门批准,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使用林地审批同意书》等证书。 2、魏秀平家林地情况 魏秀平家位于米坪镇康庄村阳坡组,为米坪镇深山区,其家有部分自留山林,并经政府批准,由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了林权证(编号为56780号)。 2013年7月,魏秀平的丈夫冯保钦和本村群众袁建常签订协议,将其林权证范围内的山林承包给袁建常,由袁建常支付承包费6.2万元后,该山林使用权归袁建常。袁建常后将该处山林转包给拓疆矿业有限公司使用。 3、根据调查组调查情况,我局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做出以下处理意见: (1)西峡县拓疆矿业有限公司已经办理了《采矿许可证》,该公司在证载范围内采矿,受法律保护。 (2)依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豫办发([2014]25号)文件的规定,我局将协同米坪镇加强矿山动态监管,防止违法探采、无证探采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3)魏秀平反映其办理有林权证,被西峡县拓疆矿业有限公司侵占,而该公司申请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使用林地审批同意书》后违规毁林等问题,属于林业合同纠纷范畴,超越我局的管理职权范围,建议向林业部门反映,或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4、见面情况 2021年7月15日,我局在信访股再次与信访人魏秀平见面(就此事多次上访),充分与信访人进行沟通,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我局为考虑到魏秀平家庭的困难的实际情况,7月15日下午再次到南阳拓疆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协商,公司答复可以在原有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因上访人要求过高,目前双方暂未达成一致意见。
2021年7月23日 西峡县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