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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城管人员违规执法滥用职权,含有破坏证据
提交时间 2025-05-09
来信内容 4月4号购购买过期食品.我4月9号在邓州市穰东镇,文化超市购买到过期食品处理时.我向监管部门投诉.但店铺老板 市城管人员,名字叫张向东,是同音但不知道是不是同字.利用职务之便召集同事一同处理.开着执法车他们都穿着 制服,但是摘掉了臂章,警徽等直接证明身份的东西.然后删除我的证据.最后向上面回复工单说我没有证据,还要 冤枉我一下,我直接通过第三方恢复,虽然没有能全部恢复,要告他们.执法时未佩戴臂章.警徽,执法记录仪,有 相关处罚标准,召集同事来处理私事,滥用职权罪,还有删除我手机的证据,导致我部分证据丢失,破坏证据罪.作 为执法人员就是这么做事情的吗,执法犯法吗,法律意识难道比我还要薄弱?真当是我刚出社会的小孩.就这样欺负 我,我后续起诉,如果仍人没能处理那我只能网络曝光了.我也只是刚到那边工作,就遇到过期食品,180天的保质 期,过期一百多天,当时肚子疼了一天,有证据的都能被这么对待,要是没有证据的普通消费者怎么办,那得被欺 负成什么样,替社会和人民铲除这种蛀虫危害国家公务员形象,影响公信力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邓州市城管执法局
回复时间 2025-05-12
回复内容 建议转属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