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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请求迅速解决本人退伍安置问题的申请
提交时间 2023-06-16
来信内容 申请人:薄红杰,男,汉族,出生于1977年3月3日,现住方城县凤瑞街道花亭路150号,1991年12月应征入伍,1995年12月退伍,1996年10月以方城县人民政府[1996]119号文件,通知安排在当时的邮电局。邮电局没给我办理接受手续未安排上岗。本人多次反映无果。到2004年方城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明确要求,改制后的县通信公司(现县联通公司)负责安置,无条件接收,并解决基本生活问题。但县通信公司仍未落实。为此我多次上访反映,要求解决。 2018年10月方城县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专班向南阳联通公司发函,要求解决薄红杰安置问题,县联通公司置之不理。2019年8月县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联通公司发出督办函,本人也多次去联通公司要求立即上岗,享受政策待遇。但县联通公司迟迟不予理睬,拒不执行县里要求,严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安置权利。致使本人长达27年没有上岗工作,给本人的身心造成严重摧残。家庭生活极度困难。 我想问两个问题: 一、方城县人民政府有权向邮政或联通公司下达安置任务吗?为什么联通公司拒不执行地方政府安置任务呢?我的安置权利为什么棚架27年得不到解决呢?如果县联通公司应该安置拒不安置,就没有办法了吗? 二、如果方城县人民政府无权向邮电局或联通公司安置,由此而导致我长期不能上班享受相关待遇,那是不是应方城县人民政府重新安置,并解决好我的相关待遇呢? 特此请求南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立案查处,还我公道。依法要求方城县联通公司或方城县人民政府给本人安排工作岗位。接续本人养老保险金,并补发27年来的工资待遇,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回复时间 2024-02-05
回复内容

战友您好!具体情况请您与南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复员退伍军人移交安置科联系!电话:0377-63134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