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强烈要求拆除占用耕地违章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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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3-04-07 |
来信内容 | 实名举报 卧龙区蒲山镇倪家洼村原村主任魏新国,再倪家洼村南阳到鸭河快速通道北边路东,占用4亩多耕地弄了一个农家乐,卧龙区法院有裁定要求限期拆除,卧龙区土地局王邦泽和镇里收好处包庇,两三年了一直不拆。现在市里专项治理要求整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我们要求赶紧拆了,抓紧时间复耕。占耕地要是不拆,我们就往省里往北京举报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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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3-04-18 |
回复内容 | 关于卧龙区蒲山镇魏新国涉嫌非法占地线索的核查情况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我局于2023年4月12日接你局转交的关于“ 卧龙区蒲山镇倪家洼村原村主任魏新国,再倪家洼村南阳到鸭河快速通道北边路东,占用4亩多耕地弄了一个农家乐”的线索,我局立即调阅卷宗并与蒲山镇政府联系协调。 经核查,魏修成(魏新国儿子)于2019年4月占用蒲山镇倪家洼村10组土地240平方米(耕地)建农家乐。我局已于2019年11月15日对魏修成非法占地建农家乐下达了宛龙自然资罚[2019]5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240平方米土地;2、限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240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并处罚款240平方米×10元,计2400元。2020年4月16日我局依法将该案件移交卧龙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7月31日,卧龙区人民法院做出行政裁定书(2020)豫1303行审359号:准予执行南阳市卧龙区自然资源局作出的宛龙自然资罚[2019) 509 号行政处罚决定,其中1、2项由南阳市卧龙区自然 资源局组织实施。因我局无强制拆除权利,现蒲山镇人民政府正组织对该违法占地建筑物实施拆除。 2023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