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拖欠工资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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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4-02-22 |
| 来信内容 | 我是南阳晨晖文化旅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卧龙岗文化园)的一名前员工,从2021年4月开始在公司从事讲解员工作,并签订有劳动合同,现已离职一年有余仍有一个月的工资至今未发,未结清的工资总额为3200元人民币。此已构成拖欠工资行为,请相关部门处理。 补充说明: 当时南阳晨晖文化旅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下旬因特殊原因由南阳投资集团衡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接管。2023年11月份的工资一直拖欠未发。本人2023年1月底从南阳投资集团衡明公司离职时未结清工资(3200元),曾在离职时、离职后期间多次咨询相关负责人(当时公司法人高怀旭,原公司财务等,均回应账户冻结无法兑现)。截止目前,已经过去一年多了工资还没音讯,联系不上相关负责人,也没有人出面解决。据了解,截至当前还有其他原公司(南阳晨晖文化旅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也未发2022年11月份工资,此已构成拖欠工资行为,恳请相关部门协助处理,感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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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4-03-12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如果单位存在欠薪行为,根据劳动保障类案件受理原则,需要您作为当事人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提供劳动合同或者工资发放记录等能证明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部门会根据您的情况处理,联系电话:61702877,建议您联系部门反映情况,感谢您的留言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