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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非婚生子女赠养非直系亲属的条件
提交时间 2024-08-12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希望你在百般忙碌中抽空看下我的诉求,事情是这样的,我是邓州张楼乡人,我跟我爱人结婚5年多,都已经35岁,因为爱人身体原因,暂不能要孩子,目前经过亲戚介绍,有一个非婚的女子,刚满18周岁,且还在上学,意外怀孕即将临产,对方考虑到女子还小,没有经济收入来源,并且男方找不到,想把孩子赠养给我们,我们非常渴望领养,想通过合法途径给孩子一个美好的家庭,我跟我爱人都有工作,收入可以支撑抚养义务,特此求助政府,麻烦给我们一个收养的机会,需要走什么流程,目前还不明晰,医院这边说孩子出生后,需要尽快办理出生证明,我们想尽快落实此事,请看到后于我联系。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南阳市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24-08-12
回复内容

2024年8月12日上午,南阳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通过与反映人李先生联系,了解婴儿和李先生家庭的基本情况,告知李先生儿童收养相关政策法规,李先生已经了解政策,按照收养程序需先联系到婴儿的生父,并到方城县民政局办理收养。